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10日电(易懿 杨伟东 黄修若)“因税务部门推行了‘首违不罚’制度,让我们有了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处罚不仅减轻我们的负担,还避免了纳税信用受影响,这个纠错的机会让我们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柔性和温度,今后我们一定认真学习税法,正确、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不给税务机关添麻烦!”近日,在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办税服务厅,玉屏县盛顺蔬菜批发配送中心法人杨梅切实感受到了温暖,感激地说。据了解,玉屏县盛顺蔬菜批发配送中心今年第一次汇算个人所得税,但因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少缴税款,后经管理分局提醒后及时到办税服务厅更正,因其符合“首违不罚”清单所列事项对其不予处罚。

  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兼顾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自4月1日起施行。总局清单发布后,铜仁市税务系统迅速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首违不罚’制度的推行,不是让我们对有‘首违不罚’清单中所列事项的纳税人‘不罚’了之,而是让我们在不予处罚的同时加强税法宣传和教育,让纳税人知‘错’能改,既体现税务执法的刚性,又体现税务执法的柔性,刚柔并济,既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执法的力度,也让他们感受到温度,从而提升税法遵从度。”铜仁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冉飞说。据统计,自4月1日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施行以来,铜仁市共有120户纳税人享受到“首违不罚”带来的益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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