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是贵州的“母亲河”,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2019年以来,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沿河县委县政府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打赢乌江生态治理攻坚战,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精准惩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

  严格把握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依法办理非法捕捞、偷排污水、倾倒固体废物、砍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9件43人,提起公诉49件84人。坚持全链条打击犯罪,斩断非法捕捞的运输、加工、销售等黑色产业链6条。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移送相关机关违法违纪线索6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阳河境内的黑叶猴。沿河宣传部供图

  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办理破坏乌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6件,诉请获赔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300余万元,33件提起诉讼均得到法院支持。加强黑叶猴、野生鸟类、名种动植物栖息地贵州麻阳河国家级保护区的保护,该院先后与保护区辐射范围的务川县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各司法和行政机关在麻阳河保护区挂牌建立“秘境精灵·同心守望”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基地,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河流整治”等众多功能于一体,并签订《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阳河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切实守护乌江及其支流生物多样性。目前,该院在保护乌江生态工程中,已督促案件当事人向乌江增殖放流120万余尾鱼苗,补植复绿500余亩。

  系统推进乌江流域源头治理

  该院定期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水务部门开展“巡乌江”专项监督活动,对乌江河面开展预警巡查,规范化整治乌江流域(沿河段)入河排污口20余个,督促关停、整改违法排污企业6家,设置拦截设施20余处,其中办理的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经济带典型案例和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借助“无人机+信息化平台”,常态化开展乌江流域(沿河段)沿岸巡查,并监督清理入河黑臭河道生活、建筑垃圾。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有关政策,有力推进了乌江流域的综合治理。据统计,该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长江十年禁捕”联合执法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餐饮经营者80余家次,水产品批发市场20余家次。

  全面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公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意见,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公益损害防控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乌江治理与管护。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该院积极主动探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与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乌江河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作意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生态损害修复等方面加强衔接,形成跨区域监督合力,实现了乌江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保护。同时充分发挥自治县的地方立法权优势,争取人大立法支持,人大专门针对乌江河流域(沿河段)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现乌江河流域的“专法”保护。借助“随手拍”“益心为公”云平台等载体,调动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群众、“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性,共计提供线索40余条,推动凝聚社会保护公益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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