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27日电 (鞠维峪)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前联合猪场派出所在猪场乡村民马某才家中当场查获8箱冰球子,重达117斤左右。近日,经司法鉴定,马某才与马某明挖采的植物种名为“独蒜兰”,隶属于兰科独蒜兰属,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马某才、马某明两人从事挖采中草药售卖的工作,2021年3月,马某才在六盘水市场坝售卖其中草药时,发现“冰球子”的售价很高,于是详细了解了“冰球子”的外观特征,并得知纳雍县鬃岭镇可能生长有野生“冰球子”。马某才便与马某明一同前往鬃岭镇采挖到“冰球子”。二人将大号冰球子售卖,对小号进行种植待长大后售卖。

  2022年5月,马某才在网络平台上售卖4斤冰球子,获利1064元。2021年农历七月间至2022年11月24日,马某才与马某明挖采冰球子售卖共计收入16000元左右。

  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马某才、马某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前已被纳雍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际一级保护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规定,“冰球子”属野生独蒜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纳雍公安提示民众,要提高对重点保护植物的辨别能力,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去采挖“稀奇”的植物,否则在破坏野生植物的同时也会触犯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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