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花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公告

  (2022年11月17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综合研判,红花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公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3个)

  1。南关街道办事处镇隆村枫香坪组159号自建房

  2。南关街道办事处镇隆村B05栋1单元一层6号

  3。南关街道办事处镇隆村枫香坪组佑民大药房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低风险区

  红花岗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地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花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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