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7月19日电(周苏星 林秀姜) 时下,正值李子成熟时节。走进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混寨村杨德仙家庭农场,成片的李子树映入眼帘,绿叶掩映间,一颗颗圆润饱满的李子挂满枝头,不远处,农场负责人杨德仙正组织员工忙着采摘装箱。

  “工作稳定,离家又近,一天有80块钱的收入,挺好的!”家住农场附近,曾经以打零工为生的杨德珍,如今在农场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长期固定工有10个,忙的时候,临时工需求量也大,多的时候一天三四十个,每年的劳务支出要40余万元。”杨德仙介绍。

  杨德仙家庭农场位于玉屏朱家场镇混寨村。2014年,杨德仙将村里闲置的100余亩土地流转过来种植黄桃。近年来,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种机遇和政策的支持下,农场规模逐渐扩大,目前整个农场共种植桃子、李子、西瓜、八月瓜等水果400余亩。

  “为我们修通了产业路,畅通了销售渠道,县里还出台了利好政策来扶持家庭农场。”杨德仙说,她们家的农场被评为省级家庭农场,去年获得了1万元的补贴。

  “目前,玉屏累计培育家庭农场238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8家、市级家庭农场36家、县级家庭农场194家。”玉屏县副县长张运涛告诉记者,为了提高家庭农场发展的内生动力,印发了《示范性家庭农场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分别从资金支持、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奖补、技能培训4个方面对各类家庭农场进行奖励扶持,其中对纯利润达到要求的家庭农场最高奖励30万元。

  “到2025年,全县家庭农场要达到33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64家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增加到21家以上。”张运涛说。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近年来,玉屏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优化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工作要求,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农头企业带家庭农场”“合作社带家庭农场”“科研机构带家庭农场”等发展模式,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夯实农业基础、加强服务指导,稳步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2021年实现家庭农场总收入13811.78万元,纯利润4950.26万元。

  “家庭农场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是高效推进产业振兴的新兴力量,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载体。”玉屏县委书记杨启明表示,下步,将积极探索适宜路径,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指导服务,持续推动群众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更好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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