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2日电(江禾)2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贸民品相关业务操作“培训班”开班仪式举行,学习和掌握国家给予民族地区民贸民品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顺应网络化、电子化历史发展趋势,熟练操作“贵州省民贸民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黔西南州各县(市)民宗局分管经建工作、系统具体负责人,全州相关银行代表、各县(市)获认定以及准备参与申请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民贸企业是指国家批准的民族贸易县内经销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需品、必需品(除烟草、石油、煤矿外)的企业和承担民贸县送货下乡任务、在民贸县设立贸易网点的省、州级民族贸易公司;民品企业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是指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确定的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

  民族贸易县是指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内贸易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的享受民族贸易贷款优惠政策的县;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包括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其中特需用品为《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所列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范围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2〕167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对贵州省辖区内“承贷银行”发放的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一律不准上浮。优惠利差2.88%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贴息。

  实行优惠利率的民贸贷款范围,限于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经审查批准的担负民族贸易县供应任务,并列入国家民委指定的送工业品下乡(县以下乡镇)的省、州级民族贸易公司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

  实行优惠利率的民品贷款范围,限于按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进行生产的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和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请参照国家民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委批准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及最新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

  优惠贷款承办金融机构有贵州省辖区内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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