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1月16日电(记者张伟)11月16日9时,因公牺牲民警宋波的告别仪式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殡仪馆举行。现场庄严肃穆,一幅写着“鞠躬尽瘁典范长存,执法如山毕生无悔”的挽联高挂。着装整齐的民警辅警和闻讯赶来的干部群众,含泪送别英雄。

  11月14日6时,安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宋波在执行任务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享年52岁。

  宋波牺牲后,中国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延,贵州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相继作出批示,中国公安部政治部、法制局,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发来唁电。

  宋波于1991年8月从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安龙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派出所副所长、法制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

  从警31年,宋波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铁面无私,牢牢守住公安机关执法生命线,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先后被安龙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贵州省公安厅授予“先进法制民警”“执法示范标兵”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22年,宋波又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贵州省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法制岗位的21年,宋波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始终立足岗位强学习、乐此不疲苦专研、一丝不苟严把关,从一名法制新兵成长为法制专家;他始终坚持每一起案件全程跟踪审核把关,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疑难案件做到每案必审、每卷必阅;他始终以队为家,常常通宵达旦比对一条条线索、翻阅一份份笔录、审核一本本卷宗。在21年的案件审核中,他经手、办理、审核的1万余件刑事案件、2万余件行政案件无一差错。他是领导充分信赖的业务能手,他是安龙公安公认的案件“把门将军”,他是民警和群众口中的“宋法制”。在他的带领下,安龙公安的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优异成绩,多次被贵州省公安厅授予“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从警31年,清正廉洁是宋波人生第一信条,他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于律己,不徇私情;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用心用情、无微不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每一条黑恶线索、每一份问讯笔录、每一起黑恶案件,宋波都亲自把关、亲自审核、全程参与,共审核、受理黑恶线索138条,指导核查打掉黑恶集团和团伙犯罪案件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破获各类黑恶刑事案件212起,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4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金盾光辉,忠诚卫士执法如山践初心使命;警徽璀璨,许党报国鞠躬尽瘁颂英灵楷歌。宋波一生坚守平凡的法制岗位,直至生命的最后的一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他无愧于鲜红的党旗,无愧于庄严的警旗,无愧于闪亮的警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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