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8月4日电 (黄河)为实现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贵州省律师行业近年来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代理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立法等相关工作为主要抓手,集中力量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把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置于服务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全局中思考谋划,以践行新时代律师初心使命为切入点,积极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使命。

  2016年年底,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郑世红以及专家陈小平等律师,主持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律师及专家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赔偿义务人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为满足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需求,贵州律师不仅从保护公共利益和制止破坏环境不法行为的目的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实践优势,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还号召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地方立法、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2013年至2014年间,我参加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因为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参考,立法组对立法涉及的几乎每一个问题、甚至每一个条款都曾反复斟酌。”贵州民族大学法学教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陈小平回忆说。

  贵州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该条例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探索中,贵州省律师协会逐渐意识到,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共同体的一份子,不仅要坚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更要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助推公益保护走向“大合唱”,以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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