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27日电 (记者 张伟)2021年,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490件,共审结4058件,与2020年相比分别增长104.77%和91.77%,收、结案数均呈现大幅增长,知识产权案件上升态势明显。

  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2021年贵州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增长较快,占知识产权总数的96%;民事案件仍集中为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等传统知识产权案件;在刑事案件中,主要集中为侵犯商标类犯罪。

  2021年,贵州法院审理的邱某喃等诉贵州省某出版社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入选2020年中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汪某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侵犯著作权案件入选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贵州法院通过保持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维护公开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探索惩罚性赔偿适用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等举措,全力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贵州法院以预防犯罪为目的,以打击为手段,积极践行“严惩知产犯罪、保障民生安全”的审判宗旨。针对贵州知识产权犯罪主要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著作权等领域的现状,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突出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对主犯、累犯以及存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针对知识产权类犯罪通常具有获利目的的特点,充分发挥主刑与附加刑的功能,特别是运用好罚金刑“打财断血”功能,剥夺犯罪分子经济基础和再犯能力。如公安部专门指定贵州侦破的系列假冒著名书画家在美术作品上署名的石某柱等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石某柱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50万元,同时依法适用从业禁止。针对在贵州假冒知名白酒商标的犯罪较为突出的现象,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该类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审理的刘某假冒贵州茅台酒案,共查获假冒茅台酒4569件,27414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41093586元。该案受理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100万元。

  贵州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权利受保护,侵权必追究”理念,注重知识产权人权益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裁侵权行为的知识产权秩序。针对市场中攀附、假冒、碰瓷、山寨等侵权行为,贵州法院依法亮剑、果断说不,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努力净化市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竞争环境。如贵州某制药有限公司诉贵州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对合理维权与商业诋毁行为予以界定,对私权救济与依法维权予以区分,明确各自边界;对发布虚假性信息、误导性信息予以规制。该案受理法院判决贵州某制药有限公司停止对贵州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100万元,并登报消除不良影响。

  贵州法院坚持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对恶意侵权行为,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积极探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让恶意侵权人付出代价。如某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张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张某明知无权使用涉案商标及商号,特别是在权利人书面明确要求停止侵权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该案受理法院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335000元。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会上表示,贵州法院将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领功能,赋能激励创新、保护创新,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源头治理等举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能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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