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4日电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商务厅获悉,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整顿和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据悉,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绿色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建立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省报废机动车拆解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按照《方案》部署,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州也将成立联动机构。并通过多部门不断加大对道路、市场、社会面的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力度,扩大有关信息线索渠道,同时建立“贵州省报废机动车非法经营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办。

  《方案》指出,主要打击治理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的违法行为包括:(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二)资质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的;买卖或者伪造、变造《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下简称《回收证明》)的;(三)违规开具或者发放《回收证明》,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已出具《回收证明》的报废机动车车辆进行拆解的;(四)资质企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辆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辆的;(五)资质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的机动车的;(六)资质企业未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车辆予以拆解,或者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的;(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八)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风险隐患的;(九)报废机动车非法跨省转移的;(十)其他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的违法行为。

  附:举报方式

  省商务厅举报电话:0851-88555704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851-85904484

  省生态环境厅举报电话:12369

  省交通运输厅举报电话:0851-85992577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51-85818517

  举报邮箱:sw88555408@163.com

  举报信函投递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座105办公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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