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共资源共享的通告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的目标追求,以满足群众就近如厕、停车、健身、娱乐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亲民、便民、利民”的暖心服务,现就中心城区部分公共资源面向市民群众开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内的385个停车位、55个综合文化服务站、58个体育运动设施、55个卫生间(138个厕位)等公共设施。

  第一阶段:7月14日前开放老城街道区域部分公共资源;

  第二阶段:7月30日前开放中山路街道、中华路街道、延安路街道、北京路街道、万里路街道、迎红街道区域部分公共资源。

  二、开放时间

  1。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开放时间:公园路区委老干局停车位为全天开放,其他停车位为周一至周五晚上19时至次日7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2。综合文化服务站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9时至17时;

  3。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开放时间:寒假9时至21时,暑假9时至22时(有教学任务时除外);

  4。机关事业单位卫生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

  5。全区公共场所共有58座公厕,均实行免费开放。为给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丁字口熊猫公厕、中华路余家巷公厕、老城小学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中心城区其余公厕开放时间适当延长,时间调整为夏季为6时至24时,冬季为6时30分至23时。

  三、开放要求

  1。停车场对外实行有偿错时开放,收费标准按照《遵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发改收费〔2015〕50号)文件执行。

  2。使用公共资源的市民群众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影响周边居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自行保管好随身物品。

  3。禁止在公共设施开放场所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携带宠物;禁止开展与公共设施功能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开展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险活动。

  4。进入公共设施开放场所的,须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和场所管理规定,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放时,以现场公示为准。

  6。公共设施开放场所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有权对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责令其离开公共设施开放场所。

  7。对违反公共设施开放场所管理规定的,或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劝阻的,将按程序列入“红花岗区公共资源共享黑名单”,不得享受全区所有对外开放的公共资源。

  8。在公共设施开放场所内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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