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2月14日电  2018年以来,福泉市抢抓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契机,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让农民分享更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通过上下联动、政策支撑和精准调度,福泉市全面清产核资,明晰资产权属,并规范资产管理。截至目前,该市已全面完成8个乡镇(街道)、76个村(居)、974个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为11.5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908.71万元,农业资产8.58亿元,长期资产345.1万元,固定资产2.73亿元,其他资产59.18万元。

  目前,福泉市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调查登记7.96万户,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确认登记27.98万人;出具股权证书7.96万份;及时调解群众之间、群众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等各类矛盾纠纷89起。

  通过推动产权交易,实现股份合作,壮大集体经济,目前,福泉市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15宗,成交金额616.41万元;全市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60个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11个居委会均建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49个集体资产独立、区位优势明显、群众发展意愿强的村民小组建立了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7.98万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过渡转换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2021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3432.6万元,村均收入达48.35万元。

  2021年,福泉市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交流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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