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2日电 (记者 张伟)政法机关承载着民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等的殷切期盼。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民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民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化解民众积怨

  按照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要求,花溪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为民办实事上出实招,切实解决民众急愁盼难问题。花溪区司法局石板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化解民众积怨。

  石板镇某村两位村民是亲戚关系。现由于争议土地因项目建设被征用,双方为权属问题产生争议。该村村委会在征求当事人双方意见后,决定待双方对此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分配土地款。双方因积怨过深,经村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故双方当事人将情况反映到石板司法所。

  接到调解申请后,石板司法所经调查核实,联合镇综治办、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办公室,对双方进行调解。因争议双方系亲戚关系,司法所以“情”为出发点,结合法律进行耐心释法说理,为双方进行疏导和分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石板司法所以“我为民众办实事”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民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积极落实司法行政职能,将人民矛盾化解在基层。

  “典”亮未来  与法同行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花溪区司法局青岩司法所以“为民众办实事”为抓手,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青岩司法所日前到青岩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们国家的什么法律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的第一部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说是我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讲座中,青岩司法所负责人吴丽以年龄为线索,围绕《民法典》为学生们生动而有趣的讲述民法故事,同时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行为习惯和身心发育特点,分析学习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让学生们更加清晰的了解到民法典与我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励志勤学筑信念,德法兼修育人才。通过这次《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学生们对《民法典》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在今后学习生活当中,树立法治观念,遵守法律规定,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社区矫正“为民办实事”

  溪北司法所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交通肇事,借款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3万元人民币,父母外出打工,王某某带着妻儿来花溪做零工意图早日还清债务,其入矫时已拖欠3个月房租,且在花溪本地无亲友投靠,有3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因王某某户籍地不在花溪区,无法为其办理低保,经司法所协调所在街道办事处,在春节期间,给予王某某米、油等物质帮助。

  清溪司法所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黎某某因危险驾驶罪纳入社区矫正,借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某村。社区矫正期间,清溪司法所在走访中发现,黎某某独身一人在花溪居住,家中已无直系亲属,平日靠打工维系生活,2020年4月突发脑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靠朋友接济生活。2020年10月,清溪司法所向清溪街道办事处申请为特困社矫人员黎某某办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1500元,帮助其顺利度过社矫期。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在“三八”妇女节期间,花溪区司法局联合贵阳春阳社会工作公益服务中心组织全区 30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主题为“温情三月、呵护心灵”的心理团辅活动。

  本次心理团辅活动站在于情于理于法的角度及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准则与女性角色定位的融合理论,来减轻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压力,学会对自我情绪的调节,增强独立的信心,鼓励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塑立独立人格、以积极地心态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早日融入社会。

  热情接待暖民心 细心调解解民忧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花溪区司法局黄河司法所将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落到人民民众,教育整顿的精神入脑入心。

  近日,黄河司法所接到一位民众关于场地租赁问题的法律咨询。通过交谈得知,来访人唐某某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行业在黄河街道辖区内某公司租赁厂房和库房用于加工半成品铝合金门窗。由于疫情影响租赁的场地空置,且有一部分租金未缴纳,现业主拒退还订金。通过细心讲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在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必须退还,定金则不予退还”等相关法律知识,从人性、疫情不可控因素等方面进行调节,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经劝导双方同意就该纠纷进行调解,订金退回给承租人。出租人感言“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在签署重要合同和出具相关票据时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典》相关知识”。

  本次人民调解虽得以圆满结束,但给予司法行政人员予以警醒。人民民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有待提升,法律宣传不能仅采用单一的宣传形式,司法行政人员应将法律宣传融入到面对人民民众的每一项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民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信念坚定,服务为民,敢于担当。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为人民办实事之排忧解难为人民

  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花溪区司法局阳光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解决民众急愁盼难的问题。

  3月30日阳光司法所接待一名60余岁的老人徐某,通过了解老人系因购置房产与亲属发生了房屋权属纠纷,现亲属通知其搬离现居住的公租房,老人将露宿街头,因此来到阳光司法所请求法律帮助。通过从亲情、法律、道德等多方面与其亲属进行沟通,最终协商一致,顺利帮老人解决了住房的问题。在阳光司法所、阳光社会服务中心、老人所居住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发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工作就是想民众所想,忧民众之忧,答民众之惑,解民众之愁。通过民众工作,连接民众与国家、党、政府,让民众切实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深入每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中,以此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为国为民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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