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13日电(记者 石小杰)10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的《贵州乡村振兴标准体系》近日正式发布。

  2021年,《贵州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入选2021年度中共贵州省委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课题,明确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为此,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与贵州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赫章县、石阡县、贵定县、湄潭县、玉屏县开展实地调研,发放、收集乡村振兴调查问卷,组织编制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贵州乡村振兴标准体系》。

  《贵州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分为四级体系,以贵州乡村振兴为一级体系,以基础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本建设、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八项重点工作为二级子体系,以基础通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规划布局、农业综合生产、人才培训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等28项具体工作为三级子体系,以金融服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村镇规划编制、十二大特色产业、涉农高等教育、家风民风培训、农业绿色生产、组织建设等90个具体措施为四级子体系。整个体系包含了6129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1791项、国家指导性文件34项、行业标准2757项、地标1231项、团体标准316项。

  建立标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的基础和前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贵州省乡村振兴局组织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把先进的科技成果、种植养殖经验和乡村治理经验等通过标准转化成生产力,努力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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