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群众参与立法途径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设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7月14日,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设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不断拓展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提供坚实保障。

  据悉,我省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17年3月设立以来,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3件法规草案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先后收到50余条意见,其中10余条被不同程度采纳。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经前期考察后,按照区分类型、统筹兼顾原则,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城市街道、民族村寨、基层法院、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共设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旨在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汇民意、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为我省地方立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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