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贵阳7月12日电 (袁超)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12日发布公告称:拟将所持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82%股权无偿划转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由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告称,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3355号),划转基准日习酒公司净资产为1141566.50万元(人民币,下同),占茅台集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23522195.38万元的4.85%。(完)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
【编辑: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