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一家搬进了这个两室一厅的新房,真的非常激动!”这天,绥阳县洋川街道诗乡门保障房一期小区居民马三军坐在窗明几净的客厅,向记者分享着他的这一份安居幸福。

  马三军今年48岁,作为城镇低收入人群,2020年他向社区提交了公租房申请,满足条件后进行公开抽签,他分得了一套50平米的公租房。搬入新房后,他将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房内暖意融融,温馨且舒适。

  马三军算了一笔账,“住进公租房,一个月租金只要一百元,让我几乎没有什么压力,而且小区环境好,周边设施配套也很齐全,住在这里感到特别舒心。”

  马三军的经历只是绥阳县公租房圆了群众“安居梦”的一个缩影。为全方位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安居问题,自2012年以来,绥阳县围绕15分钟生活圈,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启动公租房建设,其中县城区域涉及诗乡门、古城路、马槽沟、雅泉社区等地,包含两室一厅、一室一厅等户型,逐步构建起了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了解,绥阳县公租房保障主要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城镇低保及特殊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分别按照0.5元、2元和4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租赁住房补贴则按照1-2人户家庭240元/月,每多一人增加120元的标准发放。

  近日,一大早,在洋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前来咨询和办理公租房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正耐心地为满足不同条件的市民讲解政策知识,并认真查看申请资料,做好信息登记。

  据洋川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远莉介绍,“目前来办理需要提供住房保障审批的一套表格,申请人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地的,要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主管部门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彭成城是今年4月刚考进洋川街道的一名事业干部,家住乡镇的他也成为了县城的租房一族。在知晓公租房政策的第一时间,他便抓紧递交了申请资料。

  彭成城高兴地说,“整个申请办理过程很顺畅,资料审核很快,现在就等公示完成,我就可以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了。”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保障制度,今年九月,县政府下发了《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中将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补充,在原本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基础上,将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和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了申请对象范围,以满足各类人群住房需求。

  近年来,绥阳县坚持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公平分配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目前,全县已建成公租房11039套,已出租6752套,出售1031套,盘活利用251套。今年以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1户267人,累计发放金额21.6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市民知晓公租房保障政策。另一方面,不断优化便民服务,通过增设便民窗口,减少审批流程等,方便群众申请办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让公租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市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倪建勇表示。(王婵娟 王泽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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