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21日电(记者 石小杰)21日,滇黔川渝藏湘桂林草主管部门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联席会议在贵阳召开。会上,贵州省林业局与湖南省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签订了《黔湘桂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提升三地交界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水平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实现“行政区划有边界、森林草原防火无边界”的工作目标,构建起“黔湘桂”交界地区森林草原资源的绿色保护屏障。

  《协议》按照行政区划,明确了“黔湘桂”交界地区联防联控合作区域。包括贵州省的4个市(州)18个县(市、区):铜仁市玉屏县、万山区、碧江区、松桃县,黔东南州黎平县、锦屏县、天柱县、三穗县、镇远县、从江县,黔南州罗甸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湖南省的4市(州)16个县(区):怀化市通道县、靖州县、会同县、芷江县、新晃县、麻阳县,湘西州凤凰县、花垣县,邵阳市城步县、新宁县,永州市东安县、零陵区、双牌县、道县、江永县、江华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5市17个县(区):百色市西林县、隆林县、田林县、乐业县,河池市天峨县、南丹县、环江县;柳州市融水县、三江县,桂林市龙胜县、资源县、全州县、灌阳县、恭城县,贺州市富川县、平桂区、八步区。

  三省(区)林草主管部门将按照《协议》约定,协同做好火灾预防、火情早期处理、防火项目建设、合作指导等工作。在火灾预防方面,“黔湘桂”三方要协同做好合作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监测预警、火患整治、督导检查等火灾预防工作;要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互助管理,合力形成跨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网络;要依托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设区域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森林草原防火数据,促进防火信息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共享和交换。在火情早期处理方面,三省(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联防区域内的联防联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发现联防区域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首先发现的一方要主动处置,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通报对方,第一时间协同处理,形成堵截火灾蔓延的快速通道。在防火项目建设方面,三省(区)在安排防火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合作区域,重点围绕防火隔离带、防火道路、森林消防储水设施及管网、宣传设施等防火基础设施,预警监测设施、无人机灭火装备、防火通讯、巡护管理平台等科技信息化设施以及火情早期处理装备体系等内容开展建设。在合作指导方面,三省(区)要指导各自有关市县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组织,共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行政区划相邻区县(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在省市级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内,签订联防协议、组织联防会议、开展应急演练,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行动。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协议》提出了三省(区)的合作机制。一是实行轮值负责。建立由三省(区)林草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黔湘桂”林草主管部门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实行每年轮值负责制,负责每年定期组织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和不定期会晤,协调三方联防联控其他有关事宜。二是召开联防会议。轮值单位负责组织召开联防会议,联防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判联防区域内的防火形势,分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合作经验和做法,协调处理重大事项。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1名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络员,负责协调“黔湘桂”三省(区)市联防联络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合作事项。四是实现信息共享。三方要定期通报当前有关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开展落实情况,定期交换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指导所属有关州(市)、县(市、区)及时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共建“省、州(市)、县(市、区)、乡、村”五级防火信息共享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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