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27日电 (闫晨)连续多年荣获贵阳市委市政府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获贵州省委省政府、全省优秀调解能手称号,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一系列的荣誉背后是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孟关司法所所长杨光琼26年来,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见证。

  孟关乡是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重要的财税收入乡镇,人口多,企事业单位众多,人员复杂,各类矛盾纠纷也很多,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压力非常大。

  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孟关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3人,期满解除81人。杨光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今没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邻居吵架、夫妻闹离婚、老人无人赡养……每天早上,村民们怀揣着各种各样的“烦心事”,来找杨光琼排忧解难,很多时候整个办公室都坐满了人。调解这些家长里短、琐碎繁杂的小事,正是杨光琼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26年来,她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0余件,帮教刑满释放人员367人次,为群众解烦忧、化矛盾。

  在杨光琼的办公桌上,除了陈旧的调解登记本,就是她调解各类纠纷的案件心得,这是她工作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俗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调解五部曲:倾听、感受、谈心、释法、促和解”等诸多心得体会也是杨光琼交流最多的经验。

  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等……这些工作陪伴她走过了26年的职业生涯,也实现着她心中那个“司法为民”的美好愿景。

  罗某,因在酒吧与人打架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两年。罗某矫正前期一直有拒管心理,对社区矫正丝毫没有敬畏之心,常常不配合管理。是杨光琼矫正对象中名副其实的“刺头”,她常常因为担心罗某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而提心吊胆,夜不能寐。

  杨光琼根据罗某的具体情况为其制定了一系列的矫正方案,组织罗某参观监所,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列队进行警示教育,为他进行全面心理疏导,对罗某详细说明不服从管理会导致收监的严重后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罗某积极配合监管,主动带领其他矫正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公益劳动、就业指导,现已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目前罗某将就业指导掌握的知识运用到了生活中,承包果林,经营快递驿站,主动回报社会,解决了十余人的就业问题。相比以前那个不务正业,整日惹事生非的罗某,现在的他可谓是脱胎换骨。罗某说:“在孟关司法所矫正的两年,他涅槃重生了”。

  一句“涅槃重生”让杨光琼颇为开心。她说,这26年来,她最最开心的是群众对自己工作的认可。

  在群众眼里,杨光琼展现了司法行政干部的形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的一言一行也代表着党的形象。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杨光琼从没有收过当事人的一针一线。她曾经兼任过乡综治办主任,要负责全乡信访维稳工作,走村入户、摆家常、了解社情民意就是她的工作常态。一顶草帽、一件雨衣、一双雨鞋,这就是杨光琼平时工作的样子。

  焦裕禄语录:“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这段话一直深深影响着杨光琼,并指引着她前行。时光飞逝,岁月在杨光琼的脸上悄悄留下了痕迹,银丝也爬上了她的发顶。在孟关司法所工作这26年来,一切都在发生改变,但杨光琼司法为民的心却从没有变过。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作为一名司法干部,杨光琼在平凡的岗位上干着平凡的工作,为平凡的群众解决着平凡的事儿,用饱满的热情和敬业的态度迎接着千万个平凡的一天。

  花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骆乙嘉樱说,有幸生在新时代,我们可能无需“拼将七尺男儿血,争得神州遍地红”的英勇热血,无需“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的视死如归,也无需“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的革命壮志;但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司法行政干部,我们要像杨光琼一样,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气魄、“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毅力、“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劲儿,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新篇章。(完)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
【编辑: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