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9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功能,展示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呈现出“内容覆盖范围广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旗帜鲜明树立规则”的特点。典型案例分别从乐善好施、公序良俗、诚信友善、尊老爱幼、和谐邻里、人格权益等不同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案由上涉及无因管理、民间借贷、健康权纠纷、撤销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人格权纠纷和离婚纠纷等,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典型案例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积极引领时代新风尚。例如,父母起诉子女“带孙费”案,认定为无因管理予以支持;对于涉赌借贷行为因具有非法性不予支持;对于“假结婚”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认定无效;积极倡导乐善好施行为、促进和谐的邻里关系;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真正把辨法析理、释疑解惑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做透,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用合法合情合理的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例如,对保险公司规避自身法定义务促成显失公平的赔偿协议行为予以否定,支持原告依法撤销合同,规范履行保险责任。又如,拒绝“和稀泥”,针对原告主张因鸣笛造成自身损害,法院聚焦被告是否具有过错及鸣笛与原告人身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判定鸣笛是为提醒合理避让,而且并无因果关系,公正判决被告不承担责任。

  近年来,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恪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裁判,运用“小案例”阐释“大道理”,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努力促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据介绍,贵州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认可,把审判、执行过程变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宣传过程,通过建章立制,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依法保护守法、守信、守德的行为,向社会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促进全社会崇尚道德、崇尚法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普法进校园、释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贵州法院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使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2022年,1件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就展”。

  贵州法院还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机制,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晰法律精神、论述裁判理由,引导法官在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亮明立场,辨明方向,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个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回应民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规则和工作机制,以小案件护航大安宁,答好“安全与发展”的实践答卷,以小案件熔铸大民生,答好“公正与效率”的法治答卷,通过司法裁判坚持人民立场、着眼民生大局、传递司法正能量,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并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和法治贵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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