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21日电  近日,遵义市播州区70岁的台胞林清华在区台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红十字志愿者的见证下,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成为一名光荣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2015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林清华通过媒体得知有捐献人体器官一事,心中有了些许想法,回家后便与家人商讨捐献人体器官的愿望。在播州区南白街道象山社区居住十余年来,林清华一家得到区台办、辖区政府等部门关心帮助。为报答社会各界的关爱,无偿捐赠器官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一个月前,林清华又向区台办和区红十字志愿者咨询,表达了器官捐献给国家的意愿“我想成为一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传递爱心,让爱和生命延续。”

  遗体捐献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区台办和社区红十字志愿者多次上门与老人沟通交流,宣传讲解相关政策,并告知老人需要征得子女同意。经再三确认老人的想法,并在征得子女同意后,区台办和社区红十字志愿者与遵义市播州区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积极促成了此事。

  林清华动情地说,生与死都是很自然的事,年龄大了,我做不了大贡献,但还想为社会为国家做点事,愿意去世后把遗体捐献出来,为医学事业发展出点力。

  据悉,林清华是播州区首位台胞人体器官捐赠志愿登记者。(完)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
【编辑: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