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9日电(华苏敏)2020年,贵州省共有139.0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2.47亿元,其中住房类消费提取占比达到了76.56%,覆盖了职工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消费,有效地减轻了职工住房负担。

  记者9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从收入情况看,中低收入职工占提取职工的82.27%,占贷款职工中的87.25%;从购房情况看,首次申请贷款占91.1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87%;从年龄结构看,贷款职工普遍较为年轻,其中30岁(含)以下占45.38%,30岁-40岁(含)占33.99%。

  住房公积金除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个人解决住房问题外,还通过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方式,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截至2020年底,贵州省共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47亿元,同时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累计为1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自1992年开始起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有效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也为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许家强说,现阶段,贵州省正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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