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至30日,省消防救援总队派出专项工作组对贵阳市4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其中2家违法行为突出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曝光,具体查处情况如下:

  一、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万元整的处罚(7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江波罚款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3.5万元)。

  (二)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1.5万元)。

图为检查组开展检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图

  图为检查组开展检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图

  二、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万元整的处罚(7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向明学罚款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3.5万元)。

  三、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该项目消防设施,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贰万陆仟元整的处罚(2.6万元)。

图为检查组认真检查每一个细节。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图

  图为检查组认真检查每一个细节。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图

  四、贵州红煜星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观山湖)

  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且未加盖执业印章,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贵州红煜星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且未加盖执业印章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仟元整的处罚(0.7万元)。

  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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