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27日电(张晓敏)作者12月27号从绥阳县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坚等16名被告人因为电信诈骗犯罪转账洗钱获罪。该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前科情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坚等16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各被告人的涉案财物予以没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12月15日,绥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坚、吴某雄等16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蔡小刚及全县各行业代表1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县法院院长杨玉忠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谢成筠出庭支持公诉。该案16名被告人及16名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为电信诈骗犯罪转账洗钱团伙受审

  为电信诈骗犯罪转账洗钱团伙受审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被告人刘某坚在福建省与长期在境外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男子联系,该男子提议让刘某坚找人用银行卡为其转账洗钱,并按一定的比例提成。被告人刘某坚和被告人吴某雄商议后决定找人洗钱共同牟利,并按转账资金的一定比例提成营利。随后,被告人吴某雄又联系文某毅,3人从福建省到贵州省绥阳县找人提供银行卡转账洗钱。

  到达绥阳县后,3人先后联系了本案另外13名被告人进行转账洗钱,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刘某坚、吴某雄为管理核心的犯罪团伙。2021年3月至4月期间,16名被告人在绥阳县城酒店和附近农庄为电信诈骗犯罪转账洗钱共计1762.86万元,并从中营利。

  作者同时从绥阳县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专班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已破获电信诈骗及相关案件85起,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160余人,打击收贩卡、跑分团伙9个,缴获涉案银行卡270余张,涉案手机90余部,GOIP设备一台。其中成功摧毁了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团伙,打击处理开卡人、幕后操纵犯罪人员16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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