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1日电(葛永智) 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以和美乡村建设为契机,把“最美庭院”创建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将最美庭院建设列入村规民约、开展美丽庭院评比等方式大力推进最美庭院的建设,激发村民参与最美庭院建设热情,以庭院“小美”助力乡村“大美”,共同营造庭院整洁、村庄美丽、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

  充分考虑地域风貌、民俗特色、群众意愿等因素,制定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建房的规划、选址、用地管理、审批、服务和监督,建房标准、建房样式等方面进行了约束,建立全县农村住宅设计参考图集库。建立最美示范乡镇、最美示范村寨、最美示范庭院三级联创机制,构建“县级统筹、乡镇主推、群众参与”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大力推行“户申报、村推荐、镇审核、县验收”四级创评机制,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方式广泛征集“最美庭院”。围绕年度创建目标,对照创建标准,出台进度通报制度,建立县级循环督促指导、镇级巡回检查制度,每周一提报、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推进,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最美庭院”创建成效不稳定等问题,一月一次专项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把“问题清单”全面转化为“成绩清单”,持续巩固提升创建质量水平。

  整合“包村包组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群众志愿队伍”力量,组建“最美庭院”创建服务队,围绕“最美庭院”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五大创建评定标准,把遵守村规民约,孝老爱亲、和睦团结,无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乡风文明作为“最美庭院”创建首要评选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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