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14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14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黔南州始终坚持“四个不摘”和“三落实一巩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1234”工作法持续推进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精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黔南州在贵州全省率先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印发了《黔南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县(市党委)、政府全面印发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形成全州一盘棋工作机制,持续对城乡人口进行全员监测,重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对象实施动态监测。

  截至4月底,黔南州共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30万余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同步用好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线索,实现横向、纵向全线联动,确保动态监测和帮扶救助工作更有效落实。

  黔南州还将“低保和特困确认权限”“临时救助权限”下放,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黔南州共选定14个试点乡镇(街道),将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形成试点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县级培训指导的新格局。

  黔南州将临时救助金额在1500元及以下的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并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三人线上线下签字拨付模式,审核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截至4月,全州累计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324.19万元,累计临时救助0.46万人次(乡镇审核审批0.16万人次)。

  黔南州管好“特困供养对象”“老弱病残类对象”“流浪乞讨对象”,促使救助提质增效。黔南州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重新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协议,按月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普遍建立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卡”,全州1.18万名特困供养人员得到了关爱帮扶服务保障。

  黔南州民政、黔南州残联联合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责任,规范工作管理,按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应补尽补。黔南州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强化街面巡查救助,未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饿、伤、死等事件发生。

  黔南州还通过扎实开展好低保年度核查、抓实特殊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创新社会救助绩效评估方式、强化调研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的举措,织密筑牢救助兜底保障网。黔南州将拟新申请对象、仍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2021年以来退出保障的对象(死亡除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10类对象纳入排查范围,全面落实单人户施保、分类施保、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抵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4月底,黔南全州共排查10类对象46万人,纳入低保保障8.06万户19.44万人。

  2022年3月10日,黔南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和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以县(市)为单位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力量进村入户对辖区内开展“地毯式”走访排查,并建立18类特殊困难群体。截至4月底,黔南全州共摸排筛查101.49万人次,发现存在隐患656人,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属地已及时制定帮扶救助措施加以解决并加强动态跟踪监测,确保风险及时消除。

  黔南州采取“组建综合核验组+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到县(市)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黔南州民政局、黔南州财政局参照省级做法,首次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县(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估,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黔南州首次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州委督查内容。4月20日至26日,根据黔南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黔南州民政局会同州委督查考评局、州乡村振兴局组建6个督查组对12县(市)落实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抽查39个镇(乡、街道)、62个村(居),入户走访群众280余户,访谈基层干部170余人次,发现问题全部现场签字移交属地归口办理落实;州级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跟踪监测,进一步压实基层工作责任、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有序推进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完)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
【编辑: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