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黔南州医保部门高位统筹,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医保服务体系,着力将国家政策细化落地,真正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辖区群众实现了就近看病就医,为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了医保力量。

  一、“ 一个 ” 总额预算 推动分级诊疗

  2020 年,福泉市试点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工作。按照 “ 总额预算管理、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 原则,实现了 “ 医疗机构得发展、医保基金得节约、人民群众得实惠 ” 三方共赢,试点以来,当年推动医共体建立了分级诊疗制度,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 12 项,远程会诊 215 例,牵头医院下转患者 1720 人次;医保基金县域外支出率较上年下降 4.14%,考核结余 723 万归医共体使用。今年 6 月,黔南医保部门批复长顺县实施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探索 “ 诊间支付、病区结算、一次付费 ” 看病流程,提高了群众看病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 “ 就近就诊、远程确诊、流动服务、资源下沉、分级诊疗 ” 服务机制,让群众实现就近看病、就近治病。

  二、“ 两个 ” 政策落地 减轻就医负担

  一是落实国家集采政策。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各类机制体系不断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现常态化开展。黔南州相继启动药品四轮议价,并在全省率先开展骨科类、透析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同国家、省一道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在医保部门的指导下,福泉、长顺医共体认真贯彻落实集采政策,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改革重点指标均实现下降。二是落实医保基金结算政策。福泉、长顺医共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药品和医用耗材政策,有效杜绝拖欠企业货款行为,减轻医药耗材企业垫资负担,形成了医保、医院、企业 “ 三方 ” 良性运转环境,医改红利惠企惠民。目前,福泉市、长顺县分别实现医保基金结算企业费用 6244 万元、5006 万元。同时,州医保局认真按照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方案开展考核,结余资金全部返还医共体,用以补助医务人员因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的合规收入,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 六个 ” 工作措施 提升就医获得感

  一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在州医保局指导下,做好新技术、新手段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和实施,严格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结合国家集采释放的红利,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调整基层一般诊疗费至 20 元 / 人,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进一步提高,诊疗积极性不断增强。二是严格执行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在 “ 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 ” 的总体框架下,融入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医共体主动控费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率有效提升。三是严格执行单病种、床日付费改革。严格执行黔南州 240 个定额付费病种、14 个床日付费病种、9 个门诊中医优势病种和 7 个限额付费病种准入规则,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产生、降低医保基金超支风险,推动医共体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四是严格执行门诊合并住院封顶线政策。严格执行黔南州城乡居民门诊合并住院封顶线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门诊统筹保障,有效遏制门诊病人转住院,减少 “ 挂床 ” 现象,避免小病大治。今年 1-9 月,福泉、长顺城乡居民住院率分别控制在 14.88%、12.91% 左右,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五是严格执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改革。主动参与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改革,按照州级统一部署,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福泉市中医医院、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长顺县人民医院纳入第一批试点医院,并于 10 月 1 日实现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大幅扭转了病案质量不高、编码不精准、成本控制意识不高等问题短板。六是严格执行慢特病药店建设。在推行慢性病下沉基层医疗机构的同时,积极发挥零售药店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在州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今年 6 月分别新增 1 家慢特病药店,作为医疗机构药品保供的补充,让更多慢病患者享受便捷购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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