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通过加强沿街巡查、畅通投诉举报等措施,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处理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单位。现将近期处理的第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2022年9月2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乐多超市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福乐多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超市销售莲花白售价15.96元/kg,进价3.8 元/kg;销售白菜售价15.96元/kg,进价6元/kg,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案例2

  2022年9月4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12345投诉信息,到贵州一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百九十五分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门店货架上销售的优护优家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销售标签标注销售单价为3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进货记录显示进货单价为14元。当事人经营的手消毒产品的销售价格超过了进货价超过的35%,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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