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24日电(李年群 石传珏)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有力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和来回跑等问题,该局全面梳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办事指南,结合实际,共梳理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分别是对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场所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场所变更)所需提供的“场地使用权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从2021年3月起,对申请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供材料方式或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对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并承诺愿意承担的承诺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化解风险,做好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工作人员会对现场进行核查,发现不实情况,将依法终止办理或撤销行政许可。

  为确保此项工作能有序推进,该局按照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已将进行证明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的事项文本公布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南明区民政局的官方网站上,方便申请人查询下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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