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傍晚,一名男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孙女接种狂犬疫苗,被罗甸公安交警查获;了解情况后,罗甸公安交警立即帮助联系疫苗库存和安排警车送至卫生院接种疫苗。

  4月10日,罗甸公安交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缉时,依法对一辆贵J2**27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员却说孩子被狗咬了要送去医院打针,说话期间,民警却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立即让驾乘人员下车,问及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称:“喝了三两土酒,因孙女被狗咬,着急送去医院打预防针,迫不得已才驾驶的摩托车”。鉴于驾驶员的特殊情况,执勤民警立即安排警车送女孩到卫生院接种狂犬疫苗,留下驾驶员接受处罚。因县中医院狂犬疫苗库存不足,在辗转两家医院后,成功将小女孩送至斛兴街道卫生院接种疫苗。

  回归执法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陈某某酒精结果值达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拘役及罚款的刑事处罚。

  交警提示:由于酒精的作用,人饮酒后容易失去辨别能力,操作能力及触觉能力下降,行车过程往往会形成无意识的驾驶模式,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生活中遇困难如急需帮助,可寻求当地公安机关部门进行帮助,切不可冒险驾驶,生命只有一次,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请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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