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月17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毕节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常规工作抓完成,重点工作抓创新,难点工作抓突破,一般工作抓提高”,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通过抓点带面,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结合低保核查,毕节市民政局同步完成特困人员认定及其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和“救急难”排查工作,适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毕节市保障城低保对象3.95万户12.11万人、农低保对象25.25万户61.08万人、特困人员2.03万人,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11万人次。毕节全市2021年预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8.25亿元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5.9亿元、农村低保金18.67亿元、特困供养金2.8亿元、临时救助金0.88亿元。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74亿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53亿元。

  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强化

  毕节市民政局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未保委“1156”工作体系部署,坚持“1145”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强基、铸墙、护苗、利剑“四大工程”,着力压实政府、部门、学校、村居、家庭“五方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高规格、常态化统筹推进,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双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得到国务院未保办和省未保委高度肯定,《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经验获贵州省委改革办刊载推广,协同市检察院开发的“守未联盟”APP获省未保委全省推广运用。

  毕节市民政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四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压实未成年人保护“五方责任”实施方案》;毕节市未保委及办公室、成员单位等出台《毕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毕节市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毕节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任务分工》《全市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方案》《全市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入住、来访旅馆登记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毕节市民政局坚持落实动态管理、风险评估、分类帮扶、定期走访等措施,认真落实福利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未成年人纳入低保23.41万人、特困供养371人、孤儿保障2963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障7200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0.41亿元、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补贴0.91亿元。

  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

  毕节市民政局还加大同贵州省民政厅协调对接,积极推动厅市共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共同制定印发《贵州省民政厅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1-2023)>的通知》。

  毕节市民政局着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争取到贵州省民政厅投入资金3098万元,对约70个(含上年度因资金收回后停工54个)农村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毕节全市18个养老机构共计1100余张护理型床位改造任务纳入了省政府民生实事,争取到省级下达护理型床位改造补助资金3219万元,全市护理型床位达3800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约为38%。毕节市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加强食品安全 “智慧监管”,完成改造192个。

  毕节市切实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年内养老机构达标率达80%以上;争取到消防安全改造补助资金345万元,对威宁赫章共28个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进行奖补,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毕节市民政局还积极谋划健康养老项目,搞好康养项目储备,积极开展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及项目推介活动。毕节全市养老服务招商引资规模达17.31亿元,签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个,项目资金落地1.7亿元。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

  毕节市民政局制定出台《毕节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为城市社区人员配置、基本职责、职业准入、教育培训等提供了政策支撑;出台《毕节市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工作。

  2021年,毕节市民政局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增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12个。毕节市民政局有序推进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毕节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988家。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出台《毕节市推进社会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毕节市关于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政局牵头负责、各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毕节市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全面提升社会工作在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和组织话化程度。

  2021年,毕节市、县慈善会共接受捐赠资金8015万元。开展2021年“慈善情暖万家”“抗击疫情·守护家园”系列募捐和疫情防控帮扶、助学等活动,资助贫困学生4717名,发放帮扶款及助学金共计606.59万元;开展脱贫攻帮扶项目120个,累计帮扶资金3198.3万元;开展其它帮扶关爱项目8个,项目资金44.3万元。

  毕节市民政局还实施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全市279个街道建成新时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3704个城市社区全部建设新时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了民政志愿服务行政职能。

  毕节市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殡葬基础建设,全市共建成殡仪馆8个,建成经营性公墓6个。毕节全市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1177个,减免殡葬费用1300万元。

  毕节市民政局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服务质量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110人次。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毕节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6对,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毕节民政项目加快推进,共争取项目94个,争取到项目资金2.0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争取资金1.2亿元;民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40个,争取资金0.34亿元;争取到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21个,获得资金0.32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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