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伍应兰)2021年10月11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粮油食品批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某品牌大米冒用某某品牌大米包装商标,责令该经销商停止销售该批商品。鉴于该经销商不知情且能够提供侵权商品合法来源,现场出具市场巡查指导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毕节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经销商不予行政处罚。

  这是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积极推进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助力企业健康成长,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

  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经济下行压力大,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市场经济的冲击,毕节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广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计量认证、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及等10大类92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量化细化,出具市场巡查指导书,对违法行为在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免予行政处罚。

  “免罚”并非“一免了事”,毕节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将该批假冒商标大米案件线索移交给该批大米假冒商标的供货商属地公安机关,毕节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该经销商业进行回访,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体现了市场监管的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督,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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