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2月1日电 (记者 张伟)为落实《贵州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护安保畅”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交警全力开展道路交通“护安保畅”专项行动,全面排隐患、防风险。自2023年1月20日起,经开交警结合当前阶段酒驾违法高发时段,不分时段,持续开展酒醉驾查缉行动,在新年伊始全力保障辖区人民道路交通安全。

  1月29日晚,经开交警在南二环与金竹立交交叉口设卡开展夜间酒驾查缉行动。23时左右,柴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贵A6***6的小型轿车因涉嫌醉驾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显示结果为16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交警将柴某某带至安全区域对其相关证件查询时,发现柴某某在2022年3月份驾驶机动车因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被贵定交警查获,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现被经开交警查获时,其驾驶证仍处于扣留状态。

  对其进行笔录询问时,柴某某自诉,20时30分许,自己在南明区花果园某餐馆吃饭后喝了两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便驾车上路了。。。。。。当询问完毕,民警要求柴某某核对相关信息时,柴某某向交警问道“怎么搞得我像犯法了一样?”民警向柴某某解释相关流程和法律法规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无论何时、何地,驾驶证被吊销、暂扣、饮酒后,均不可心存侥幸驾驶车辆,只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忌任性而为之。

  交警提示,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驾入刑,即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犯“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只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要求情节恶劣及造成危害后果。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粗略估计,两瓶啤酒或者三两白酒,就能达到醉驾标准。

  交警表示,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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