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29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公安厅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10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遵义赤水市刘某强等人滥伐林木系列案。2022年8月,遵义赤水市公安局侦破刘某强等人滥伐林木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起获被滥伐林木112株,蓄积199.6立方米。犯罪嫌疑人刘某强、万某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例二:安顺普定县补郎乡杨某明滥伐林木案。2022年,安顺市普定县公安局侦破了普定县补郎乡杨某明滥伐林木案,起获被滥伐林木蓄积230余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杨某明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三:黄平县“12·23”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2022年4月,黔东南州公安局侦破了黄平县“12·23”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人民币94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林某洪等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六盘水盘州市杨某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22年8月,盘州市公安局侦破了杨某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56只。犯罪嫌疑人杨某昌、杨某超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五:贵州剑河“3·21”系列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2年7月,黔东南州剑河县公安局侦破了剑河“3·21”系列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起获涉案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楠木制品200余块、榉木48块,收缴、追缴涉案财物及违法所得价值3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富、王某亮等21人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四年。

  案例六:遵义市播州区潘某洗等人非法狩猎案。2022年3月,遵义市播州区侦破了潘某洗等人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起获火药枪两支,火药、子弹若干。犯罪嫌疑人潘某洗等6人因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

  案例七:黔东南丹寨县金汞矿非法采矿案。2022年3月,黔东南州丹寨县公安局侦破了丹寨县金汞矿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蒙某林等18人因犯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六年。

  案例八:铜仁沿河县杨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3月,铜仁沿河县公安局侦破了杨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各类渔获物42千克。杨某甲、杨某乙、李某登等3人因非法捕捞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两年。

  案例九:罗甸县4·21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2022年6月,黔南州罗甸县公安局联合重庆、广西警方侦破了张某平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犯罪嫌疑人张某平等人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

  案例十:盘州市某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2022年6月,六盘水盘州市公安局侦破了盘州市某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犯罪嫌疑人陈某等5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至1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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