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13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13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审结生效的商事案件范围内,选取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融合的案例对外发布。

  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余某华诉徽源公司、硕徽投资、浙逸投资、陈某敏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商务基金诉马大姐公司、马某凤、李某桐股权转让纠纷案,贵阳银行某支行诉宋某芬、袁某伦、华颐房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领城公司诉湘江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赵某诉工行某支行信用卡纠纷案,徐某承诉谢某佑合同纠纷案,长征公司诉新投公司、新新公司、贵盛公司、航空公司、保胜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宏泰公司诉某学校、某局合同纠纷案,洪某丽、党某才诉全新公司、杨某益公司解散纠纷案,台酱公司诉盛世金酱公司、李某等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

  官方表示,发布的案件中,有的案件,能动司法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有的案件,一审判决即生效案结事了人和,有的案件,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司法答案,有的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精准推演为今后类案处理提供了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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