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29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2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共同组织开展首届“贵州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首届“贵州慈善奖”的评选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贵州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首届“贵州慈善奖”共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00个。

  官方表示,慈善楷模、捐赠个人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行业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官方明确,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首届“贵州慈善奖”评委会,由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慈善领域的专家、贵州省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委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承担日常工作。

  有意参评“贵州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贵州九市(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审查通过后,书面向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自荐。

  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推荐单位应当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提交材料的方式,将《通知》要求的有关材料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mztcssgc@guizhou.gov.cn;通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0号贵州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邮件的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针对评选表彰程序,官方明确,推荐单位可在接受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2月18日)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完成形式审查后,形成“贵州慈善奖”候选名单,由“贵州慈善奖”评委会评委对候选名单进行评价等,表彰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后,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社会公示情况,按程序报审后决定表彰名单,并择时举行表彰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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