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26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15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旨在总结经验,向社会各界宣示人民法院定分止争、化解已然行政争议的决心和勇气,同时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旗帜鲜明地告诉社会,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预防未然行政争议的发生。

  本次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包括王某某诉凯里市政府房屋行政赔偿案,蒋某甲诉六盘水市政府、第三人盘州市某快递公司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等,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贵州全省2018年以来审理的60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综合考量案件类型、适用法律、化解效果、典型意义等多方面因素后选择确定的。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霞会上表示,这些案例涵盖了行政赔偿、征收补偿等多个类别的行政行为,结案方式包括判决、调解等,既有针对行政机关履责行为的裁判,也有同时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协调司法,还有明确对影响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司法评价,深刻体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内涵,在避免民众诉累、有效监督行政权运行等方面效果突出,对规范贵州省法院行政案件审理与裁判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对引导行政机关处理类似行政争议具有指引、参考和启示意义。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贵州法院积极创新行政审判监督方式,通过“推动构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大格局”“坚持系统推进,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全过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水平”,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贵州省法院在中国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机制,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目前,全省已形成党委牵头、法院主导、政府参与、社会支持的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新格局,有力促进了行政争议的预防、分流和化解。三年来,通过诉前协商机制分流案件261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96起,贵州全省行政审判高位运行的态势在2020年实现近五年来的首次回落。

  同时,贵州法院还下发了《关于推进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的工作目标之一,提出建立全过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有效降低行政争议“事案比”等。

  近年来,贵州各级法院还内强素质,不断提升释明指引能力、和解调解能力、释法说理能力,从而提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水平。

  王霞说,随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的深入推进,“止讼于未然,解纷于实然,息争于释然”的行政诉讼新格局必将最终形成,从而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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