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供电企业供电服务面积、供电用户、职工人数约占贵州电网一半。长期以来,作为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分公司的县(区)级供电企业,在治理结构上仅有党组织和经理层两个治理主体,且成员高度甚至完全重叠,同一拨人对同一问题重复研究,部分党组织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今年以来,贵州电网公司在凯里麻江供电局着力探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经理层成员适度交叉,努力满足“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要求,成为南方电网范围内率先试点解决党组织与经理层高度重叠问题的分公司。“‘适度交叉’既从领导体制上保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中,又从治理机制上有效解决治理主体‘重复决策’、权力无法有效制衡、经理层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可以辩证统一领导体制和治理机制。”贵州电网公司法规部副总经理罗江筑介绍。

  强化适度交叉、相对独立 促进各司其职

  6月29日,随着麻江供电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两名支委委员辞去委员职务的议题,并将支委委员辞职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该项举措,标志着南方电网系统内率先试点实现党组织和经理层适度交叉、相对独立的县局,就此“诞生”,贵州电网公司探索的脚步也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今年4月,为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贵州电网公司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根本遵循,在麻江供电局进行改革试点,努力实现部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在经理层任职,部分经理层成员不进入党组织,让人员拉开、有效制衡。

  “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我们首先通过制定方案明确原则的方式,把党支部、经理层给分设出来。”麻江供电局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胡晓刚说,麻江供电局充分研究、讨论,在经理层中开展差额推选,推选更加注重突出政治标准,最终选出“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副总经理”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此外,麻江供电局还进一步从管理地位、职责定位、决策目标、决策原则、决策事项、产生方式六个维度明确支委会与经理层的差异化定位,以实现支委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

  在管理地位及职责定位上,支委会处于领导地位,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经理层是具体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在决策原则上,支委会采用民主集中制,经理层采用总经理负责制……

  党组织与经理层对同一事项决策各有侧重,防止决策走过场、图形式,提升不同治理主体专业化分工效率。

  调整前,麻江供电局党组织原有6人,除1人不属于非经理层成员外,其余5人均为经理层成员,党组织与经理层重叠人数达5人之多。在分设后,麻江供电局党支部支委成员4人,经理层成员5人,避免重叠人数3人,完成了向“适度交叉、相对独立”的转变。由于“麻江模式”实施难度较小,落地可行性较大,也得到了南方电网公司的肯定。

  “现在权责更加清晰,目标也更加明确,以前‘双重身份’的时候,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思维也容易被‘禁锢’,现在全身心投入到经理层的工作,不仅想法更多,效率、活力也得到充分激发。”辞去党支部组织委员的麻江供电局副总经理罗明福表示。

  厘清权责边界、内容界定 提升决策效能

  党支部议事规则、权责清单的制定和调整,党支部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决定,总经理办公会拟定……在麻江供电局治理主体权责清单中,共计梳理出权责事项59项,从业务领域、具体权责事项、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行权方式、承办部门等多方位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三重一大”事项清单55项、党支部权责清单54项、经理层权责清单26项,全面厘清党组织、经理层权责边界和内容界定,并有效衔接不同类型的清单,让不同治理主体能“照章办事”。

  “之前,我们讨论、审议工作,都是按照‘大方向’去落实,涉及党建、人才方面的上支委会;涉及生产的上总经理办公会,界线很模糊,没有现在那么清晰。”麻江供电局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曾加劲说道。

  比如,针对租入资产事项,以前需要经过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现在却只需过总经理办公会,流程减少,促进了效率提升。

  与此同时,为了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麻江供电局新增加了把支委会研究讨论作为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事项的前置程序,在59项权责事项中,梳理出2022年三种前置研究方式清单23项,明确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让党组织有制度的“护航领路”,促进“有位”也更“有为”,打造党组织领导核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公司治理双重优势。

  数据显示,今年6月运转治理权责清单以来,麻江供电局党支部审议议题27项、前置研究讨论议题8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议题8项,与之前相比,党支部决定事项下降31%、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下降60%、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增长100%,治理主体决策更加规范,党的领导融入得更加凸显,重复决策大幅降低,决策效率“跨越式”提升。(王春山 龙定锦 王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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