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14日电(赵华 何春凯 杨义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理,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9月13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联合签署并发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司法协作机制》《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了法院和税务机关的破产企业涉税工作协作机制。

  据了解,为更好解决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遵义市税务局于2020年8月18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破产案件涉税问题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对破产案件中税收债权的申报、审核与确认、纳税申报与税票开具、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注销等进行了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置中的难题。今年4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黔高法〔2021〕74号),按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破产工作联动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与遵义市税务局决定建立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司法协作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人民法院及税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及税务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破产工作办理质效,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及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推进遵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再升级。

  目前,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遵义市税务局多次调研、沟通、协调,结合我市企业破产工作实际,共同拟定了《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办法》,在去年出台的《破产案件涉税问题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作为非正常户的破产企业如何办理涉税事务及注销流程,进一步落实破产企业重整中的税务信息变更办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等涉税问题处理。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卉表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涉税问题司法协作机制,目的是为了统筹协调解决破产案件涉税工作,为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遵义市税务局副局长勾明波表示:“建立健全‘法院+税务’破产企业涉税处理协作机制,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全市破产企业涉税问题的有序处置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遵义市税务局还联合举行了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培训会。在参加了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培训会后,破产管理人代表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友表示,两个机制的建立,解决了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中案件的涉税问题因无具体规定以及在计税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的难题,不但提高了办理案件的工作效率,保证破产案件顺利开展,同时也有利于债权人合法权利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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