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15日电 (周燕玲)贵州省政府新闻办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各类困难群众实现动态应保尽保,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实施医疗费用救助120.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414.46万人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周燕玲 摄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持,贵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23年1月起正式施行。

  贵州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介绍,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在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参保、救助力度、统筹层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扩大救助范围,实现困难居民和职工全覆盖;优化参保资助,促进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大救助力度,降低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综合保障,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

  数据显示,在医疗资金投入方面,截至目前,中央和贵州省级财政共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达36.84亿元。

  在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共资助836.65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53.5元,资助参保支出12.85亿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助水平分别比2022年增加了30元/人、35元/人、45元/人。

  在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救助方面,贵州2023年上半年,共实施住院救助87.51万人次,救助支出7.4亿元,次均住院救助支出845.47元,相比2022年提高168.44元/人次。实施慢特病门诊救助91.87万人次,救助支出0.79亿元,次均门诊救助支出85.83元,相比2022年提高13.19元/人次。

  在开展高额医疗费用动态预警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全省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人员预警信息23.24万人次,三重制度保障累计减负70.15亿元,各有关部门落实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综合帮扶措施8.4万人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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