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分社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贵州分社>>正文
税务执法“显柔性” “首违不罚”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3-05 18:00:32 稿件来源:中新网贵州

  “真的不罚了吗?真暖呀,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贵州省水城县顺场乡湘邵五金电器超市负责人邓有情来到水城县办税厅准备接受处罚,得知“首违不罚”举措,惊喜不已。

  两个月前,正值纳税申报期,邓有情因生病住院未能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近日,邓有情接到水城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出院就来到办税厅准备接受税务行政处罚并进行补充申报。虽然是逾期未申报,但因为是今年初次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国家税务总局水城县税务局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首违不罚”政策,着实让他感受到税务刚性执法中的“柔情”。

  据了解,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积极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税务行政处罚领域积极探索,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即就常见的税收违法行为,明确纳税人在年度内初次发生、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2021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不予处罚案件6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48.98%。正如湘邵五金电器超市一样,越来越多纳税人感受到“首违不罚”带来的实惠。

  “‘首违不罚’政策真的好,税务部门不仅给我们机会纠正过错,还耐心地辅导我们政策,让我们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感觉心里暖暖的!”谈及此次的“首违不罚”,邓有情这样说。

  不仅如此,根据对全市“首违不罚”情况进行分析,全市逾期未申报事项占比超75%。针对这一问题,每逢申报期,六盘水市税务局梳理应申报未申报企业名单,通过短信、微信、“凉都税惠”政策直达平台等方式进行前置提醒,同时,在“首违不罚”后,对涉及纳税人进行辅导教育,进而切实减少此类轻微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首违不罚’体现的是税务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善意,尤其给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较为宽松的营商环境。同时,我们也更加注重其中的风险管理,确保公平。”六盘水市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张凌说。据悉,六盘水市税务局针对“首违不罚”设置了风险监控和处置机制,通过六盘水市税收指挥中心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而进行处罚、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的风险进行监控,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在全市的统一性、规范性,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杨钮 陈宇霞 王语馨)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